深化“一次办成”改革,济南取消建筑工程检测合同书面备案。
深化“一次办成”改革,济南取消建筑工程检测合同书面备案。
济南市关于取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书面备案的通知
各检测机构: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取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书面备案,相关要求如下:
一、取消检测合同书面备案。
二、由检测机构代办的地基基础项目监督抽测改为由建设单位自行办理。
三、各检测机构要重视检测合同的签订,不签阴阳合同。按照建设部141号令及308号省长令的要求,检测机构承揽相关检测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检测合同。同时应对建设方说明,建设单位应将单位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业务委托一家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单位工程的专项检测业务、非资质管理类检测业务,可以多项业务委托一家检测机构,或一项业务委托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检测机构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后,应当在检测开始前,通过“济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平台上传合同相关信息及检测合同扫描件,相关信息包含工程名称、委托单位、检测项目等,以方便相关统计查阅工作。(因前期平台不稳定,容易出现故障或其他情况时,也可暂时先将合同信息及扫描件发送到“检测合同预登记”邮箱,邮箱号3402158779@qq.com)。
五、济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使用方法
1、网址:http://
221.214.107.14:8005/login
2、用户名及密码需要向构件检测科索要,地基基础检测公司已经使用该系统上传检测数据的,仍然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
3、合同上传方法:
(1)合同管理模块,合同登记,新增
以上内容为必填项,合同附件必须上传,工程项目名称在工程库内选择,检测项目在检测能力中选择。
(2)信息填写完成后,先点保存,再点提交。
(3)提交完成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样品接收、制定检测方案、编制检测计划等。